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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炳忠案鬧得滿城風雨,國民黨立委直指證人不得委任律師是「司法漏洞」,提出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盼維護證人人權。律師李永裕表示,依造現行的刑事訴訟法,許多荒唐案例層出不窮,有威脅要關老婆的、有用偽證罪相逼的,他認為檢方訊問證人時應全程錄音,證人得以委任律師陪同訊問,才能保障人權。

李永裕表示,根據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規定,沒有規定證人被檢方訊問時,需要全程錄音,只有規定訊問被告時要全程錄音,這是立法上的疏漏,導致實務上常常發生檢察官用不正當方法訊問證人。此外,雖然刑事訴訟法規定,證人有一些法律上的權力,但一般人都不了解,造成證人權益受到莫大損害。

李永裕說,在實際案例上,就有司法警察因為不用全程錄音的關係,跟證人說,「你現在不講,一個小時就沒得講了,直接把你起訴收押判三年台北市 文山按摩徒刑。」還有調查局訊問證人說,「你要逼我們翻臉很簡單,你今天一定收押禁見,你逼我這樣做,我明天就找你太太來,你們夫妻倆在看守所比較好」。

也有檢察官利用證人不了解具結的意義,用偽證罪相逼,例如有檢察官對證人說,「你不要亂講,你亂講我會把員警傳來跟你對峙,你已經具結了,亂講的話會有偽證的問題,我直接給你判七年」、「好,你掉入我陷阱了,你要給我鬼扯嗎?他X的!你要亂講扛事是不是?你要扛就讓你扛個夠,直接給你關七年」。

蘆洲外約按摩甚至有錄音內容跟證人實際陳述內容不符,比如說檢察官問證人有沒有被買票,證人回新北 三重酒店按摩答一聲無意義的「恩」,就變成「我有被買票」,諸如此類的案例,層出不窮。

李永裕強調,這些案例,都要被告努力爭取調錄音帶後,才能知道事情真相,揭露檢方辦案的不正方式,檢方訊問證人要全程錄音,以及證人得以委任律師陪同訊問,才能保障人權。0EA25A77D241D55D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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